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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查验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要测试应考人员对物业承接查验相关法规和物业承接查验运作内容及方法等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1运用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物业承接查验的相关法规、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新建物业承接查验与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承接查验的区别。
熟悉:物业移交的主要内容,二级建造师查询,承接查验所发现问题的处理,物业管理工作的移交。
了解:物业承接查验的准备工作,物业移交的注意事项
执业范围:
1.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注册建造师有权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法规或国务1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之必要条件。建造师需按人发[2002]111号文件的规定,一级建造师,经统一考试和注册后才能从事担任项目经理等相关活动,建造师,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而项目经理的聘任则是企业行为。
3.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
注册建造师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为主要岗位。但是,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